我是广西的观众,我想咨询一个问题,大家家由于市政府拆迁被单位安置到另外一套公房中了,我儿子年前结婚就搬到了新买的产品房中,一个月前我回乡下走亲戚,回来发现我儿子把原先单位的房屋给出租了,还收了几个月的房租钱。我儿子有权利将房屋出租吗?
有权转租公租房吗?
律师:假如公房的承租人是你的话,那样未经过你的许可,公房是不可以出租的。而且假设公房要出租的话,可能还要经过原出租人的赞同。大家公房的出租和私房的出租还是不同。所以你儿子现在没太充分的法律依据来做这件事情 。
律师提醒:出租人能否将公房出租具体要看出租人与单位签定的协议,在征得单位的赞同后,出租人才能将房子出租并从中获益。出租人的亲属无权将房子出租。一旦发生出租人的亲属不经出租人赞同将房子出租的,出租人可以同其先协商解决方案,如协调不可以可以再采取相应的法律方法。